2021年1月26日 星期二

1/26-1/28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-初階

社會對「教職」有高度期待,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

來監督那些監督者的監督者

先解決個人疑慮:

 一、行政調查人員的權力和權限--依法作為(性平三法)
調查:刑事調查(如檢查官)、行政調查(如學校性平小組)

二、延續第一的問題,在「無罪推定原則」下,教師法修正後之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」違憲嗎?會被濫用嗎?調查人員無敵嗎?
--工作權和人權無關,所以刑事調查結果(人權)和行政調查結果(工作權)是兩件事
--調查人員是無敵的?

三、不該用煽動或引起同理心方式來進行調查人訓練課程
--指導如何依法作為--如何進行有效力的調查--如何完成繁瑣的報告等等
--不過可能看過太多垃圾教職員工醜態才會這樣,可以理解

程序不備,實體不論

定義事件-確認法源-性平三法--以對象(身份、年齡)和時間(上下班時間)當依據
性平法(教育部)、性工法(勞動部)、性騷法(衛服部)--有無管轄權(如是校長涉案就教育處調查)

幼兒園學生不歸國小性平會管理(屬於性騷法,學校通報即可)


法條之條項款目點說明
讀懂法條:第二條第一項(只有一項可不列出)第四款第一目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(被害人主觀感受,但要符合合 理被害人檢驗)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,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、學習、或工作之機 會或表現者--紅、籃為構成要件,要造成結果(紫色字)

相關法律查詢:注意法律位階問題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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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

一、16歲以上才有性自主權,對象為14歲以下兒童罪行會加重
二、猥褻行為算性侵害
三、調查,跟溝通和諮商技巧有關
四、霸凌的定義是長期、多次,但性霸凌1次就成立
五、性平事件如果沒有申請書或檢舉書,通報後用性平會會議紀錄結案(但媒體報導視同檢舉)
六、誰(單位)負責調查,誰(單位)負責申覆
七、行為人所屬學校為事件管轄學校,若行為人在2人以上且分屬不同學校,則以先受理或檢舉的學校為管轄學校
八、重要通知文件請用「寄存送達」方式
九、調查進行時的原則:直接調查、共同調查
十、時間短-性騷擾、時間長-性侵害、攻擊性-性霸凌
十一、不服調查結果,先申復、再申訴(了解一下:行政程序法